为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积极探索优秀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加强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充分发挥学科专业及导师在博士生招生选拔中的主导作用,提高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的文件精神,以及广州中医药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2026年招收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的要求,我司招收2026年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试行“申请-考核”制,具体办法如下:
一、基本原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博士生招生相关政策规定,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应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原则。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实施阳光招生、科学招生;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
(二)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遵循高端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立足学校整体学科发展,坚持科学选拔,突出重点,兼顾面上,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优秀拔尖创新人才。
二、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热爱医药卫生事业。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四)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五)有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六)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七)考生入学前须取得医药学类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
1.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的9月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
3.硕士学位为以同等学力申请方式获得的考生(同等学力硕士,即单证硕士,只有硕士学位证而无研究生毕业证,下同)须在报名前已获硕士学位。该类前置学位为同等学力硕士的考生若报考中医博士专业学位,要求获得硕士学位后必须工作满3年及以上,且获得硕士学位后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的学科范围一致或相关的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篇;
4.在境外获得学位者,相关证书须在报名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八)申请者须符合学校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九)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外语水平证书有效期十年,学术论文有效期五年):
1.TOEFL成绩100分以上(IBT)或250分以上(CBT);
2.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GRE成绩325分以上;
3.WSK(PETS5)考试合格;
4.IELTS≥6.0;
5.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
6.CET-6通过(或≥425分);
7.CET-4通过(或≥425分)且以第一作者身份(排名第一位)在SCI期刊上用英文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8.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十)申请者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十一)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申请者,除满足其他报考条件外,尚须满足以下条件:
1.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满3年及以上;
2.报考人工作单位须为我校本部,或直属、非直属单位,或联合基地,或报考人与我校(含署名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有合作关系;
3.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签章同意,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证明》;
4.获得硕士学位后,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科技核心或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篇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三大索引期刊论文1篇;
5.在研主持厅局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作为骨干(排名前三)参与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
三、申请材料
(一)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学籍学历验证材料及学位认证报告,以及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交硕士生学生证或学校在读证明,国(境)外学历申请者提交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二)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公开发表论文、专著、专利授权书、科研项目、学术论文收录、获奖证书等可以体现申请者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支撑材料。
(三)其他材料:报名导师确认表、报名登记表、硕士生阶段导师鉴定意见、专家推荐书、硕士阶段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件、思想道德考核表、博士生科研计划书、申请学院或学科专业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申请考核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由研究生院进行网报审核。网报审核通过后,提交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并缴纳考试费。
电子材料提交要求:
提交时间:2026年4月18日前
邮箱地址:380629765@qq.com
纸质材料提交要求:
提交时间:2026年4月22日前
邮寄地址:广东一方制药有限CCTV-5+体育赛事(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金逢路69号)
收件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757-85128602
(二)申请资格及材料审核
1.资格初审。成立资格初审小组,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应包括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工作秘书以及科研秘书等,人数不少于5人。初审小组按照相关办法对申请人员的申请资格及材料给予形式审核,申请者通过资格初审后,进入材料评审程序。
2.材料审核。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以分数形式体现,满分100分,包含学术背景20%、学习成绩和外语水平20%、学术成果40%、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20%。
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人,成员应为相关学科专家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每组至少包括3名博士生导师),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核。每份申请材料至少由5位专家逐一审核(可采取函评或会评方式),分别进行实名制评分(满分100分),取平均分。平均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材料审核合格考生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网站进行公布。
以导师招生专业方向为单位,材料审核合格考生根据平均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先后顺序,按实际招生计划数的300%比例确定进入导师面谈环节考生,比例不足300%者按实际合格考生数确定。如有考生放弃,在导师面谈环节启动前,学院可按成绩排名进行顺位递补。
(三)导师面谈确认
入围导师面谈环节的考生,填写报考导师确认表,并及时联系报考导师进行面谈。面谈可采取线下或线上方式进行,具体方式和面谈时长由导师确定。根据面谈结果,导师按其招生专业方向计划数的100-200%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导师在报考导师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四)综合考核
成立综合考核专家小组,每小组由5名专家组成(其中3名为校外专家),专家成员应为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学科专业的博士生导师。
考核内容: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外语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三个部分。综合考核应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品质、专业素养、科研思维、创新能力、专业综合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考核内容应针对不同考生类型有所侧重,对于报考学术学位类型考生,应着重考查科研思维和创新能力;对于报考专业学位类型考生,应着重考查职业素养和专业综合能力。
1.外语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外国语水平是否达到本专业的要求,是否具备一定的外国语应用能力,可在综合面试环节同时进行,也可单独组织。
2.专业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内容:①专业基础考核(满分30分):主要考查考生对报考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由学科导师(组)命制3~5道与招生专业理论和实践知识相关的论述题,考生按要求作答,答卷在复试综合考核当天现场交到负责老师处。②科研思维考核(满分4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以及《博士生科研计划书》的撰写质量;③实践操作能力:实验技能考核或临床技能考核(满分3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低于60分,视为考核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基础和专业知识、知识结构、科研潜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内容。考生需准备PPT,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包括本人的学习工作经历、学术成果汇总)、研究工作汇报(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科研计划汇报等。对考生逐一进行考核,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考核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300分)=外语能力成绩+专业能力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五)综合考核安排
考核时间:2026年4月27日
考核地点:广东一方制药有限CCTV-5+体育赛事(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金逢路69号)
五、录取工作
(一)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综合考核且成绩合格。专业能力考核成绩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均视为考核成绩不合格。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考核成绩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者;
4.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者;
5.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6.未按时提交学位证书等必需材料者;
7.不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
8.提供虚假信息者。
(二)根据考生的综合考核总成绩情况,按报考同一导师招生专业方向考生排名,择优确定初录取名单。如有考生放弃初录取资格,可按成绩排名顺位递补。
(三)初录取结果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后,在网站进行公布(含综合考核各项成绩);同时将初录取结果及相关材料及时报送研究生院。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
六、监督与质量控制
(一)成立学:驮核郊堆芯可猩ぷ髁斓夹∽。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院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单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严格规范管理,落实考试招生回避、信息公开等要求。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由5名以上人员组成,由主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行政领导担任组长,组长要对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全面负责。小组成员包括分管纪检、科研、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党政负责人以及研究生导师代表。负责制定“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包含考生申请材料审核办法和评分标准等)并组织实施;指导实施过程的各项工作,对参加“申请-考核”制工作的导师、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遴选、培训和管理;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舆情应对和考生提出的质疑与申诉等。
(二)成立学:驮核郊堆芯可猩彩佣讲熳。学校研究生招生巡视督察小组全程监督各院所“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院所研究生招生巡视督察组做好本单位各学科专业“申请-考核”制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工作。院所研究生招生巡视督察组成员由本单位纪检干部、纪委委员、纪检委员等组成。
(三)招生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招生专业、招生导师、招生计划、实施细则、各环节入围考生名单、最终拟录取名单以及咨询渠道等有关接受内外部监督和考生享有知情权的信息。
(四)招生选拔全程负责制。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招生全过程的监督和指导,对招生录取结果全面负责;并明确培养单位、考核专家组、学科及导师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的过程监管和质量保障责任制度,签订相应责任书,确保招生选拔的公平、公正。考核过程应严格进行文字及视频记录并妥善留存备查。
(五)严守招生工作纪律。对于招生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六)申诉机制。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申诉。设立专线(电话与邮箱)负责受理考生成绩复核、质疑、申诉等事宜,并按要求妥善处理。申诉及受理程序:
1.考生提出书面申诉→招生院所→院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处理→学科组形成书面报告→院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认学科组意见→书面回复考生。
2.考生提出书面申诉→学校信访部门受理→研招办→院招生院所→院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处理→学科组形成书面报告→院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认学科组意见→研招办→学校信访部门→书面回复考生。
复试监督申述电话:0757-85128602
研招办咨询申诉电话:020-39358482
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0-39358762。
七、其他
(一)“申请-考核”制的实施范围和申请材料以当年公布的博士生招生简章为准。
(二)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考生本人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须转入我校,调档相关通知将另行发布。
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将按规定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培养协议,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将取消录取资格。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录取报到,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所有被录取的研究生,报到注册后三个月内,学校将会对考生的人事档案和政审表等方面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考生应自行前往所在地三甲医院体检,检查血压、身高、体重、辨色力、视力、内外科、血常规、空腹血糖、肝功、胸片等,2026年5月30日前提交体检报告单的电子版或扫描PDF版至380629765@qq.com。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参照《广州中医药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
(五)本办法由科技与创新管理部负责解释。
附件:
广州中医药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名导师确认表.doc
广州中医药大学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报名信息简表.xls
广州中医药大学2026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目录.doc
附件: